IPO速递
2.66w人关注
IPO速递,新股资讯。
瑞财经 2024-04-15 17:51 2838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4月15日消息,上海维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股份”)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函显示,部分原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注销、股权转让、或人员任职变动等情形。对此,上交所要求说明关联方注销、股权转让及相关人员任职变动的背景及原因。
维安股份回复称,维安股份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朱德祥、徐斌、张杰、刘剑、魏仁忠以及曾经的监事张彦琇系维安股份报告期内的原关联自然人。该等曾经的董事、监事的变动的背景及原因如下:
维安股份称,报告期内,上述原关联自然人任职变动的背景及原因真实、合理,该等人员变动对维安股份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人员任职变动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前述原关联方与维安股份及维安股份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此外,维安股份报告期内共有9家注销的原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维安股份表示,上述报告期内注销的原关联方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维安股份董监高任职资格的情形。
维安股份报告期内注销的原关联方注销的背景及原因真实、合理,报告期内前述原关联方未从事与维安股份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影响维安股份董监高任职资格的情形;报告期内前述原关联方与维安股份及维安股份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就其注销事项与维安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据查,维安股份成立于1996年5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军,注册资本为6382.25万元,是一家专注于电路保护与功率控制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电子元件、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与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海科学院持有维安股份控股股东材料所100%的股权,系维安股份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