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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7-23 12:42 5.0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7月19日,北交所披露了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廖来泉、苗淼,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申请文件,巨化集团直接持有锦华新材82.49%股份,为锦华新材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巨化集团90%股权,为锦华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巨化集团是国内重要的大型化工企业,报告期各期,锦华新材向巨化集团关联采购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其中,各期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9212.77万元、7151.20万元、8194.91万元,主要为锦华新材向巨化股份的子公司巨化锦纶采购丁酮肟委托加工服务。
此外,报告期内锦华新材存在将部分资金存放于巨化集团财务公司、巨化集团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与控股股东共用信息系统及财务系统等情形。
对此,北交所要求锦华新材说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是否分开。报告期内SAP系统、财务系统、OA系统等管理系统与巨化集团的共用情形,巨化集团及其关联方是否可以查看、修改、管理发行人相关业务数据,是否存在系统、业务、预算等共管的情形,相关整改情况;公司日常经营决策、重大合同及交易、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与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关键管理人员任命等方面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据查,锦华新材成立于2007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雷俊,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主要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有机硅密封胶和胶粘剂、农药、金属萃取剂、医药等的关键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