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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领200万元罚单,涉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瑞财经 2024-07-24 09:25 2.4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7月2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被罚款300万元。

同时,高海涛(时任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行长)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郝毓忠(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冯欢(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07-08,法定代表人为王凯,注册资本为217.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3.69%。

业绩方面,2021年-2023年,广发银行净利润分别为174.76亿元、155.28亿元及160.1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1%、1.64%及1.58%,资本充足率为12.37%、12.96%及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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