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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8-19 09:57 5.4w阅读
瑞财经 邓如菲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关于业绩波动及真实性,北交所要求对比分析2023年收入增长较多的前二十大客户与报告期内新开拓客户向聚星科技采购的情况,说明聚星科技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但来自大客户的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针对大客户流失的应对措施,期后是否仍存在大客户收入下滑的情况。
此外,要求结合客户公牛集团、美硕科技的行业地位,聚星科技的议价能力,与福达合金、温州宏丰主要竞品的区别等情况,说明聚星科技2023年度对公牛集团、美硕科技等客户销售额下降的原因,聚星科技是否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核心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
2021年至2023年,聚星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5.96亿元、4.92亿元、6.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792.43万元、3661.11万元、7532.71万元。
聚星科技长期致力于电接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触头和电接触元件,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继电器、开关、接触器和断路器等各类低压电器,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控制、汽车、智能电表、充电桩、储能设备、楼宇建筑、电动工具、配电系统等行业领域
陈静直接持有聚星科技62.64%的股权,为聚星科技控股股东。同时,陈静持有温州聚一11.50%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陈林霞持有温州聚一4.00%的出资,二人通过温州聚一控制公司4.89%的股权。陈静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与陈林霞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聚星科技67.53%的股权,为聚星科技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