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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IPO,初始股东撤资后仍给实控人提供借款

瑞财经 2024-12-13 15:09 2.8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距离华之杰主板IPO获受理已过去了21个月的时间,但其上市审核却因“财务资料过期”,被上交所按下了中止键。

华之杰与香港的关联颇深。不仅实控人陆亚洲目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公司的初始股东之一也是一家香港企业。

2001年5月,陆亚洲实控的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之杰商务”)与香港佳贸有限公司(以下称“香港佳贸”)共同成立了华之杰的前身“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之杰有限”),二者分别持股5%及95%。

但次年12月,香港佳贸出于自身对经营制造业领域积累较少、华之杰有限经营发展规划尚不明确等因素,决定调整自身投资规划,不再对华之杰有限进行投资并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陆亚洲全资持股的超能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香港佳贸从华之杰有限退股,但其董事长陈洪兰却分别于2002年12月、2004年6月、2004年8月、2005年3月向陆亚洲的超能公司提供了合计95万美元的借款,用于超能公司向华之杰有限出资。

据瑞财经了解,陈洪兰和陆亚洲其实是多年好友,陈洪兰主要从事国际业务,借款给超能公司的资金系其公司多年在境外的经营所得。

也是基于这段朋友关系,两人当时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仅口头约定了利率为2%/年。直到2013年12月,超能公司才清偿了全部借款本金及按照2%/年计算所得的利息,合计113万美元。而这笔还款资金的来源,其实是超能公司自张家港华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捷电子”)取得的分红款。

据了解,华捷电子目前是华之杰的全资子公司。但其2003年9月成立时,由陆亚洲实控的华之杰商务、超能公司、颖策商务共同持股。曾在问询环节,华捷电子没有被确定为上市主体的原因受到了交易所的质疑。

瑞财经了解后得知,从2008年初开始,陆亚洲有了将公司推向资本市场的计划。彼时,为实现业务整合并避免同业竞争需进行内部重组,华捷电子便受让了超能股份持有的华之杰有限70%股权。

2010年7月,基于苏州地域优势、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华之杰被正式确定为了后续申请上市的主体。为避免交叉持股,华捷电子将其所持华之杰有限股权转让给了颖策商务。

后于2014年12月,颖策商务、华之杰商务和超能公司以其持有的华捷电子全部股权作价9,913.37 万元对华之杰有限进行了增资。增资完成后,华捷电子即成为了华之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11月,华之杰有限整体变更为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也变更为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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