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12-20 20:43 1.7w阅读
瑞财经 AI 12月20日消息,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据警示函内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5.27亿元,其中3.9亿元计划用于“年产1000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建设。然而,在2021年度、2022半年度及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存在多次变更,而公司未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解释说明变更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
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张振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证监局要求公司及张振杰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上述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据公司核实,公司在相关专项报告中首次披露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2年5月,后变更为2022年8月,再次变更为2023年3月,最终项目于2024年7月顺利结项。公司在预案中说明该募投项目建设期为6年,其中第2至6年为建设经营期,并采用“边建设、边投产、边销售”的滚动建设方式。然而,公司对上述日期的调整原因未能及时进行披露,后续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鸣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