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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行建议重选董事长王锦虹为执行董事

瑞财经 2024-12-23 18:21 1.6w阅读

瑞财经 AI 12月23日消息,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68)发布公告,渤海银行董事会宣布,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其中包括建议重选王锦虹及屈宏志为执行董事;建议重选欧兆伦、曲德福、元微、段文务、胡爱民及张云集为非执行董事;经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建议选举刘振宇为非执行董事;建议重选谢日康、岑绍雄、王爱俭、刘骏民及刘澜飚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建议选举欧阳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因董事会换届选举,杜刚先生将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退任董事,且不再于渤海银行任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杜刚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需就退任事宜通知股东、债权人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董事会对杜刚任职期间为银行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渤海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详情显示,他们均拥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执行董事候选人王锦虹和屈宏志分别担任渤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包括来自不同领域和企业的资深人士,如曲德福曾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元微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则包括来自金融、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如谢日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王爱俭为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等。

渤海银行表示,除上文披露者外,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在过去三年并没有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及资格。他们与渤海银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其他关系。待股东大会选举及有关监管机构核准其相关任职资格后,他们将与渤海银行订立一份服务合约。渤海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渤海银行还透露,执行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领取任何薪酬,非执行董事也不会从银行领取薪酬,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每年从银行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35万元(税前)。此外,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渤海银行股份权益。

渤海银行已确认,谢日康、岑绍雄、王爱俭、刘骏民、刘澜飚及欧阳勇均符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标准。

渤海银行将尽快向股东发送一份载有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将于2025年1月20日举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为了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单,渤海银行将于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期,渤海银行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锦虹、屈宏志及杜刚;非执行董事欧兆伦、元微、段文务、胡爱民及张云集;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毛振华、牟斌瑞、谢日康、朱宁及岑绍雄。

【责任编辑: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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